首先我是一个残疾人,有残疾证,找工作不是太好找,
很多一看残疾,就会说“不好意思”之后就明白了!!!!
废话不多说,继续说残疾证挂靠,咱们不会简单地说好与不好,
而是从不同的角度和关系做一点梳理和分析。
首先,咱们了解下残疾证挂靠怎么来的
残疾证挂靠,来源于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制度。
为了让用人单位(原则上包括行政机关)招录残疾人,
就配套了一个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以下简称保障金)制度,
即如果有用人单位录用的残疾人没有达到规定的比例,则需要缴纳相应的保障金。
这项政策的初衷在于让用人单位积极录用残疾人,
也就说,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是为了让用人单位多录用,
少缴纳保障金,缴纳的保障金越多,越是违背制度的本意,甚至也可以把保障金理解为罚款。
很多残联在高兴地宣扬今年又收了多少多少的保障金,
除了说明顺利地让用人单位交出“罚款”外,剩下的是突显了这项制度的失败。
所以,看起来录用残疾人或缴纳保障金都是法律可以接受的,
但是一个是履行法律的本意,一个是因为不履行责任而被动承担处罚,在性质上是不一样的。
对企业而言,能避开法律政策的责任,当然是他们乐意的。
而对残疾人个人来说,不用工作也有收入也是好事,于是,挂靠就应运而生了。
挂靠,实质上是“假就业”,即企业假装录用了残疾人,
以应对没有按要求的比例录用残疾人而面临缴纳更高额保障金的负担。
挂靠是利益勾结和妥协的结果,只有从利益上来说是可以理解的,
从法律上来说是违法的,从道理上来说是无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