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2P 基 础 知 识
一、P2P是个什么鬼?
P2P是 peer-to-peer 或person-to-person的简写。意思是:个人对个人。
P2P本质上就是一种民间借贷方式,指个人与个人间的小额借贷交易,一般需要借助电子商务专业网络平台帮助借贷双方确立借贷关系并完成相关交易手续。借款者可自行发布借款信息,包括金额、利息、还款方式和时间,实现自助式借款;借出者根据借款人发布的信息,自行决定借出金额,实现自助式借贷。
注意: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的司法解释,“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所以24%是一个分界线,一旦网贷平台的利率超过24%,果断放弃吧。
二、P2P发展历史
全球第一家P2P网贷平台是Zopa,成立于2005年3月,截至目前,Zopa是英国最大的P2P借贷公司。自成立起共进行过4轮融资用于公司发展,总计7160万英镑。借款用途前三种目的为:汽车贷款、偿还信用卡贷款、购买家庭必需品消费贷款。2007年开始在中国盛行。
第一阶段 2007年-2012年 以信用借款为主的初始发展期
第二阶段 2012年-2013年 以地域借款为主的快速扩张期
第三阶段 2013年-2014年 以自融高息为主的风险爆发期
第四阶段 2014年-至今 以规范监管为主的政策调整期
随着2015年年末一大批知名平台的跑路,相信P2P又进入了一个崭新的历史时期,应该进入了深度政策调整期了吧。
三、P2P的商业模式
P2P提供一个信息平台来撮合贷款人和借款人,贷款人和借款人自行对对方进行评判,并完成借贷,P2P平台从成交的借贷业务中收取手续费。而由于目前我国征信体系不健全,很多信息查询不到,而很多平台为了吸引更多的投资者和资金不得不对借款人的行为进行担保,这就衍生除了具有中国特色的P2P商业模式“信用中介+信息中介”。
四、P2P的风险
1、道德风险
目前,中国信用体系不完善,互联网金融的相关法律尚未配套,P2P网贷平台准入门槛低,缺乏监管,很容易成为不法分子从事非法集资和诈骗活动的手段。曾有新闻报道说,最快跑路的仅维持了几个小时的时间。
2、运营风险
很多平台不根据自身体量进行一系列违规运营。比如羊毛党的引入,短时间内羊毛党以爆发的模式进入,平台没有及时进行一系列的规范、引导和防范,导致短期大量刚性兑付。
3、资金链风险
直接点说就是平台没钱了,没钱付给你了,这种风险是最致命的,一有平台逾期一两天就会引发投资者的恐慌,直接导致投资人的集体撤资,短时间内大量提现,一旦处理不当,就会资金链断裂,影响平台的继续运营。
其实P2P不是很复杂,简单易懂,易操作,给人们提供了一个很好的投资理财渠道。